close

AN156.BMP      

10111日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新制

 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之父母雙就業家庭,將未滿2歲幼兒送交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之保母照顧者,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,000元,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,000元,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月補助5,000元。三位子女以上家庭不受雙就業及綜所稅稅率限制。

1.「建構友善托育環境~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」修正案業奉 行政院同意辦理,並10111日起生效

2.(101)年度11日起,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之一般家庭資格原定家庭年總所得150萬元()以下,修正為「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 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」,並增訂中低收入戶補助標準,自10111日起生效不溯既往。 

3.因配合「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」開辦,原計畫「非就業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」補助規定及額度皆較前項育兒津貼嚴格,故本項補助刪除,如有符合該項資格之申請人,請改申請「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」。

詳情請洽各地方政府社會局()或上全國保母資訊網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child/index.aspx查詢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andy5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